為貫徹落實國家、中科院相關文件要求,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財經違法違紀行為,從源頭上斬斷不良作風的“資金鏈”,確保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,8月14日,微電子所召開會議,對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、嚴肅財經紀律和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部署。李培金書記、周玉梅副所長出席會議。所屬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業務管理人員30余人參加會議。會議由周玉梅副所長主持。
會議傳達了《財政部審計署關于印發〈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財監〔2014〕19號)》和中科院《關于轉發〈財政部審計署關于印發《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條財字〔2014〕83號)精神,通報了以葉甜春所長、李培金書記為組長的微電子所專項治理工作組成員,通報了《微電子所關于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》,并對方案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解讀。
周玉梅副所長指出,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準確理解、深刻認清“小金庫”的涵義和危害,認真做好本部門專項治理的組織、協調和管理,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,進一步加強自查自糾工作。她同時就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的工作重點做了進一步強調。
李培金書記指出,貫徹中央八項規定、嚴肅財經紀律、清查治理“小金庫”是深入開展反腐倡廉、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。微電子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,制定了《貫徹落實<八項規定>、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細則》,采取措施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,并多次組織開展“小金庫”專項治理工作,逐步建立起長期、有效的工作機制。他強調,當前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堅決徹底,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,認真落實微電子所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各項要求,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上報工作,特別要加強采購、資產設備的使用、外協外包和企業投資等重點領域的管理和清查工作,對于明知故犯、壓制不查、隱瞞不報等問題一經發現要追求責任,堅決嚴肅紀律。各級負責人要認真學習國家、中科院和研究所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,加強與業務部門的溝通聯系,確保各項經濟活動合法合規,避免無知犯錯。財務部門要加強支出審核把關,屏蔽違規開支,同時積極發揮監督作用,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。相關業務部門要結合發現的問題,深入剖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,從而進一步健全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和防治“小金庫”的長效機制,提升研究所管理的科學化水平。

會議現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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